English

“五一”节出游 慎防“零团费”圈套

2000-03-3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记者 莫江兰)“五一”前夕,针对旅游业发展中暴露出的不少问题,中消协今天发布了2000年第5号消费警示:“零团费”是圈套。

据全国消协系统的投诉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度涉及到旅游的投诉共5329件,比上一年度增加了40.8%,尤其是以“零团费”为背景的引诱甚至胁迫消费者在旅游中购物而使消费者受骗上当的投诉更为集中。

“零团费”是部分旅行社以低报价吸引旅游者的手段,即旅行社只收取旅游者的往返交通费、景点门票费(境外旅游还包括签证费用)。但实际上旅游者在旅行目的地的吃、住、行等费用以及旅行社的利润都从旅行社带领旅游者购物收取的高额回扣中赚取,有的回扣返还额高达50%,甚至更高。所谓“零团费”,实际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消费者张先生被一报价颇低的泰国游所吸引,随团前往泰国。旅游中导游将其带到一家珠宝店,导游口头承诺:如果有假货将提供免费的往返机票,退换所购珠宝。张先生见到每件首饰都有证书,虽然证书是泰文,但有了导游的承诺,便放心地买了两枚钻戒,价值万余元。谁知回国后一经检测,两枚“钻戒”质地都是一种貌似钻石的合成品——莫桑石,根本不值钱。由于首饰证书上没有明确指出所购首饰为钻石,导游的承诺又为口头承诺,张先生只有后悔了。

据介绍,类似问题多发生于北方去沿海地区旅游、内地去港澳地区及新马泰境外游时。中国消费者协会为此发出警示:

1.消费者在旅游中不是不能购物,但购物时应以旅游纪念品等为主,购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慎重。

2.不要只看重报价,而要选择有实力和信誉的旅行社。

3.出行前要仔细查看旅游合同,对不公平的合同,旅游者有权拒签或要求重新签订。

4.上旅游意外保险,以防意外。

5.学些法律知识,旅途中遇到强迫购物时要勇于抵制,团结其他成员共同抵抗暴力威胁,并保全相关证据,及时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